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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棠湖学校 理事会、监事会改选候选人产生办法

来源:  作者:  关键字: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  人气指数: 次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为了继承和发扬广大股东(举办者)集资办学,为国育才的初心,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学校规范运行,科学管理,健康发展,繁荣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翠屏区棠湖学校第一届董事会关于成立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筹备委员会决议规范有序地推进改选工作,特制定本选举产生办法。

一、人员数量和构成

(一)理事会

1.总人数:9人。

2.构成人员:股东(举办者)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

3.候选人产生办法

1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第1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修订版)第21条之规定,预留3个名额给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

2)由翠屏区棠湖学校理事会、监事会改选筹备委员会提名推荐6名候选人

3)教职工自荐。

4)根据自荐与筹备委员推荐人数情况采取差额或等额选举,候选人产生由筹备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监事会

1.总人数:5人。

2.构成人员: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股东(举办者)代表、教职工代表,以上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改选筹备委员会推荐产生。

3.候选人产生办法

1)由筹备委员会推荐5名候选人。

2)股东自荐。

3)根据筹备委员会推荐和自荐人数情况确定等额或差额选举,候选人产生由理事会、监事会改选筹备委员讨论决定。

二、理事会、监事会参选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立德树人的教育情怀。

2.热爱棠湖学校,具有为棠湖学校的发展努力奋斗,不懈追求的使命感。

3.维护全体股东(举办者)合法权益,确保股东股权和投资,保障股东合法收益。

4.品行端正,作风民主,顾全大局,无私奉献、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5.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善于联系群众,善于倾听不同意见。

6.胸襟广博,意志坚强,身体健康,心态良好。

7.眼界开阔,勤于思考;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8.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具有中师(中专)以上学历或者至少有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历或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10.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选: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近三年因师德师风问题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与学校存在非法关联交易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审查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已移民境外或正在办理移民手续的。

三、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的选举程序及办法

1.根据股权份额确定每位举办者(股东)的投票权。

2.选举采用线上实名制投票投票选举过程在公证机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

3.所有股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在规定时间未进行投票的作弃权处理,后果自负

4.所有选举投票结果封存存档,至少保留十年。

四、具体时间及流程安排

1.2021年9月22日《章程》审议表决线上投票。

2.2021年9月25-26日收集教职工自荐申请表。

3.2021年9月27日收集自荐书,改选筹备委员会讨论决定候选人名单。

4.2021年10月11日向全体股东公示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

5.2021年10月12日向全体股东发布理事会、监事会选举投票时间及具体办法。

5.2021年10月14日全体股东线上实名投票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事会、监事会改选筹备委员会  

2021年924日